〈學生自治會組織章則〉由學生自治會編擬。學生自治會即現今的學生會,章則內容充分體現學生自治精神,亦反映學校對培育學生良好品德的重視。
- 組織架構:設正、副會長各1人、總務組組長1人負責財政文書、風紀組長2人維持校內秩序、衛生組長2人負責校內衛生清潔事宜、游藝組長2人負責校內康樂事宜、學術組長2人負責校內學術事宜。
- 大會日期:每學期開會員大會一次,選舉各職位,連任以兩次為限。
- 常會日期:各職員由會長召集每星期開會一次,並請訓育主任蒞臨指導。
- 獎勵項目:拾遺不昧、工作盡責、比賽成績優異、見義勇為、扶助弱小、保護公物
- 罰則:涉及破壞秩序、欠公德及無禮言行,將被罰抄規則、寫大字及取銷獎券。
據1961年寶覺女子職業中學高中畢業的李潔蘭校友(退休前任職寶覺中學校長)憶述,學生自治組織類似現今學生會組織,各職位由學生一人一票選出,由中學學姊看管小學部學妹。每月沒有違規將獲獎券,違規則會被取銷獎券。學期終結時,學生可憑學年所得獎券換取布匹、文具套裝等獎品,獎品會在禮堂頒發。

